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通渭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政协通渭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6日政协通渭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渭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虎发仁同志代表政协通渭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