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要求,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现将《通渭县巩固经济持续向好态势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通政发〔2024〕24 号)和《通渭县今冬明春促进经济持续向好一揽子政策措施》(通政办发〔2024〕41 号)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通渭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6日